以“使者义山”指代“李义山”的作品
梅庄夫人墓志铭宝祐六年三月1258年3月 南宋 · 姚勉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四三、《雪坡舍人集》卷五○ 创作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
梅庄夫人邹氏,讳妙庄字美文丰城县兴仁乡邹舍里人,高安雪坡姚某之妇也。
曾祖讳某,祖讳某。
春谷先生讳某字伯骧
母李氏,知武冈恕己之女,邕管安抚修己之犹子,提点淮东刑狱使者义山之从女兄也。
某先娶夫人姊讳妙善字美韶,亦端惠淑顺,生绍定戊子十月辛丑朔日之中。
九岁失母,克综家事,育弟妹至成人。
年二十有一,归于某。
某时甚窭,无肯妻以子者,外舅独愿女之,家人更谏不听,卒许嫁。
竹堂既归,能安贫,事某父极孝。
解其装质以赡族亲,客至不戒而殽酒具。
静重寡言,通《孝经》、《论语》、《孟子》,偕某夜读书,卒不寐达明。
某虽贫,竹堂经纪其家,使至不乏,而逸某以学,族闾姻戚甚宜之。
不幸近一年,己酉之五月,生女荣,至六月辛丑朔,才二十日而殁。
次年,荣亦殇。
某感念外家知己,不敢忘义,不忍他娶。
服既除,求继好。
外族哗然莫之从,夫人盖亦怒其为是请者也。
独外舅爱某以心,卒不以夫人他许,间有请婚,卒议不合。
越五年癸丑,某对大廷,天子亲赐以第一。
感念不忍负外舅,复于大人再请盟,外氏方许诺。
夫人曰:「是不易交易妻者」。
亦可之,将以是娶。
十有一月,先君弃诸孤,不果。
丙辰二月,乃克亲迎。
夫人贤犹竹堂,而又明敏英悟,动率礼法。
自以不逮养舅姑,四仲月恪恭祀事,事尊者甚礼,抚卑者甚恩。
先室无子,没后妾黄生子元夫,告庙立而嫡之。
夫人归,爱元夫真若姊之子与己之子,缝组裘履不少懈。
自训之书,谓外舅婿儒,政为教子地,延名师某家,诲其二弟,就俾元夫学焉。
室不置私庖,有杯酒必与妯娌同饮,而使某外饮兄弟宾客,盖未尝夫妇自亲瓶罍也。
义理相扶,有过必救。
某间怒臧获,必警曰「惩忿窒欲」,稍起私念,必警曰「克己复礼」,朝夕多赖其益。
善喜义,轻财周急。
初归时,某从妹及庶弟皆未婚,夫人曰:「子且仕矣,不可有未了婚嫁」。
汲汲择姻。
梧州赵司理孤女贤,聘为叔姒,而以从妹归进士龚三德。
是年五月,某得越幕。
七月,误恩蒙召,辞弗俞。
九月,除某秘书省正字
夫人曰:「毋急进,姑了吾事」。
必婚嫁予弟妹,葬迁其父祖。
十有一月末,乃行。
婚丧凡四,而两三月为之治办整如,略不见难色,送迎资聘,大抵皆其衣珥,无所惜也。
既偕某入京,至中途,三学上书言事,士皆以罪逐,累累满道,参相久轩先生且去国。
某骇所闻见。
忧得疾,不欲往,然恐伤夫人从仕意,进退维谷,未有攸处。
夫人曰:「人之出处,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尚何疑乎!
臣受君恩,有过则谏。
谏而不听,则去。
毋以妾故。
苟以直言得罪,愿同谪岭海,死不悔。
妾愿为贤人妻,不愿徒为贵人妻也」。
某甚壮其言。
时方有轻去重窜之戒,某恐至国不得言,越职言且得罪,言而去,罪必重。
夫人娠月已深,某不忍以远窜累,乃援老泉苏公例,辞召上封事,且与丞相以书,买舟自信江径归。
夫人,即日屏金珠首饰,遣人市锻石簪插之。
某问其故,笑答曰:「荆钗布裙,入山之服当尔」。
某益钦叹其勇。
丁巳正月,归至家,戒某杜门谢客,一意读书。
初出,以家事托某从兄嫂。
归日,一仍其旧,率弟姒以听,虽羹藜饭糗,一室如
闺门方肃肃有度,三月,而夫人死矣。
先是,某长兄死,无子,族昭穆无宜当者,尚未有以嗣。
夫人谓:「幸有娠,女也自育之,男也以为伯后,元夫即吾之子矣」。
呜呼!
斯言也,可以感天地及吾祖宗矣,乃竟以此死。
三月望之前一日临蓐,果生子,但已死。
越七日丙午,夫人遂亡。
病且亟,犹命工缝以衣元夫
某至今命元夫无敢衣之,笥藏以识母德。
死之日,犹戒某勿轻出,再三诵「犹吾大夫崔子也」一句,不能晓其意,问之不答。
呜呼,其有所为也夫!
夫人为李氏甥,李氏学自文公先生来。
且熟闻彭夫人相后林先生家法度,务则而行之。
日读《论语》、《孟子》数篇,间喜观唐绝句诗,尤爱诵文公先生武夷山十咏》,宛转高下其声以歌之,而不喜世所谓乐府。
姊妹皆能诗,然皆不肯作,曰:「非女子事也」。
竹堂存时,见某教其幼弟属五言对,以「两岸绿杨风」命之,竹堂以「八砖红药日」对,意以属某也,某大骇其能。
梅庄与某过信之月岩,爱其奇,领姬御翩翩登之,某在后望之如仙。
直至岩所,命笔识岁月,题一绝云:「半壁行天柱倚空,人间有此广寒宫
从今真似天边月,曾得嫦娥到此中」。
自择风雨不及处题之。
不因此题,某亦莫知其能诗也。
其深静皆如此。
厥后某索其倡赓,辄不可。
山水,既西舟,曰:「虽弃官,不可弃山水」。
溪山堂,饮而去。
某复以诗请,曰:「此人迹所至之地,安可留妇人姓名于是间」。
卒不许。
噫!
夫人之志,于此亦可观也。
舟过鄱阳湖,闻自是可往庐山,意欣然欲行。
某不可,约以,而夫人不复矣,哀哉!
夫人以庚寅六月辛酉朔日之巳生,与竹堂夫人讳同日。
在某家是日元夫为寿,蹙额弗许,常自谓疑与姊一人而二其生,故身死同日。
竹堂貌本异,归日,举动言笑,家人皆以为甚类竹堂
且嫁某皆一年,又皆以蓐至大故,是不可晓也。
呜呼!
外舅以夫人姊妹婿某,某亦未能以毫发报,但以谋嗣续故,累其二女皆早殁。
彼苍者天,何辜如此!
福善寿仁,理复安在!
外舅择婿于贫且贱,使其女得同其爵位富贵而居有之,亦足少为好儒者之劝。
今其报乃如此,为善者其惧矣。
虽然,人有生而如死,亦有死而如生。
某生天地间,虽止两年,有妇二。
妇虽皆一年而殁,然而一年之中,百年义在,某誓不负外舅知。
且有子元夫,娶决不再矣。
元夫尽子职以报劬劳,某也益自植立,复植立其二弟,使邹之门户终显有光。
外舅与二妇,虽死不死,过于生时,是即善之终福,仁之终寿也,亦可以厉薄俗矣。
使某比之匪人,苟不义之富贵,为世所骂笑,以此易彼,不惟外舅不欲,二妇亦不欲也。
「愿贤而不愿贵」,梅庄此语,其某也终身之药石乎。
铭吾之心,且以铭墓。
墓与竹堂夫人同域,葬以戊午三月壬申
铭曰:
夫妇天理,无古无今。
人孰不死,不死者心。
姊贤早亡,妹继亦逝。
天欲观予,终始斯义。
不尚夫贵,愿贵而贤。
斯言有味,青史可传。
揭铭于阡,以诏万古。
永言保之,里二贤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