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御史中丞包拯”指代“包拯”的作品
包拯三司使上书嘉祐四年三月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八、《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一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九、《皇朝文鉴》卷四六、《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黄氏日钞》卷六一、《续文章正宗》卷一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三、《经济类编》卷三二、《经世八编》卷一五、《文编》卷一二、《右编》卷三○、《文章辨体汇选》卷七四、《古今图书集成》铨衡典卷一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治天下者,在知用人之先后而已。
用人之法,各有所宜,军旅之士先材能,朝廷之士先名节。
军旅主成功,惟恐其不趋赏而争利,其先材能而后名节者,亦势使之然也。
朝廷主教化,风俗之薄厚,治道之污隆,在乎用人。
而教化之于下也,不能家至而谆谆谕之,故常务尊名节之士,以风动天下而耸励其媮薄。
夫所谓名节之士者,知廉耻,修礼让,不利于茍得,不牵于茍随,而惟义之所处。
白刃之威有所不避,折枝之易有所不为,而惟义之所守。
其立于朝廷,进退举止皆可以为天下法也。
其人至难得也,至可重也。
故其为士者,常贵名节以自重其身;
而君人者,亦常全名节以养成善士。
伏见陛下近除前御史中丞包拯三司使,命下之日,中外喧然,以谓朝廷贪拯之材,而不为惜名节。
然犹冀能执节守义,坚让以避嫌疑,而为朝廷惜事体。
数日之间,遽闻拯已受命,是可惜也,亦可嗟也。
性好刚,天姿峭直,然素少学问,朝廷事体或有不思。
至如逐其人而代其位,虽初无是心,然见得不能思义
此皆不足怪。
若乃嫌疑之迹,常人皆知可避,而岂独不思哉!
昨闻在台日,常自至中书,诟责宰相,指陈前三司使张方平过失,怒宰相不早罢之。
既而台中寮属相继论列,方平由此罢去,而以宋祁代之。
又闻亦曾弹奏宋祁过失,自其命出,台中寮属又交章力言,而亦因此而罢,而遂代其任。
此所谓蹊田夺牛,岂得无过?
而整冠纳履,当避可疑者也。
材能资望,虽别加进用,人岂为嫌?
其不可为者,惟三司使尔。
非惟自涉嫌疑,其于朝廷所损不细,臣请原其本末而言之。
国家自数十年来,士君子务以恭谨静慎为贤。
及其弊也,循默茍且,颓惰宽弛,习成风俗,不以为非,至于百职不修,纪纲废坏。
时方无事,固未觉其害也。
一旦黠虏犯边,兵出无功,而财用空虚,公私困弊,盗贼并起,天下骚然。
陛下奋然感悟,思革其弊,进用三数大臣,锐意于更张矣。
于此之时,始增置谏官之员,以宠用言事之臣,俾之举职。
由是修纪纲而绳废坏,遂欲分别贤不肖,进退材不材。
而久弊之俗,骤见而骇,因共指言事者而非之,或以谓好讦阴私,或以为公相倾陷,或谓沽激名誉,或谓自图进取,群言百端,几惑上听。
上赖陛下至圣至明,察见诸臣本以忘身徇国,非为己利,谗间不入,遂保全。
而中外人之,久而亦渐为信。
自是以来,二十年间,台谏之选,屡得谠言之士。
中间斥去奸邪,屏绝权倖,拾遗救失,不可胜数。
是则纳谏之善,从古所难,自陛下临御以来,实为盛德,于朝廷补助之效,不为无功。
今中外习安,上下已信,纤邪之人凡所举动,每畏言事之臣,时政无巨细,亦惟言事官是听。
原其自始开发言路,至于今日之成效,岂易致哉!
可不惜哉!
夫言人之过似于激讦,逐人之位似于倾陷,而言事之臣得以自明者,惟无所利于其间尔;
而天下之人所以为信者,亦以其无所利焉。
今拯并逐二臣,自居其位,使将来奸佞者得以为说而惑乱主听,今后言事者不为人信而无以自明。
是则圣明用谏之功,一旦由拯而坏。
夫有所不取之谓廉,有所不为之谓耻。
近臣举动,人所仪法,使拯于此时有所不取而不为,可以风天下以廉耻之节。
而拯取其所不宜取,为其所不宜为,岂惟自薄其身,亦所以开诱他时言事之臣,倾人以觊得,相习而成风。
此之为患,岂谓小哉!
然拯所恃者,惟以本无心耳。
夫心者,藏于中而人所不见;
迹者,示于外而天下所瞻。
今拯欲自信其不见之心,而外掩天下之迹,是犹手探其物,口云不欲,虽欲自信,人谁信之?
此臣所谓嫌疑之不可不避也。
况如拯者,少有孝行,闻于乡里;
晚有直节,著在朝廷。
但其学问不深,思虑不熟,而处之乖当,其人亦可惜也。
伏望陛下别选材臣为三司使,而处拯他职,置之京师
使拯得避嫌疑之迹,以解天下之惑,而全拯之名节,不胜幸甚。
臣叨尘侍从,职号论思,昔尝亲见朝廷致谏之初甚难,今又复见陛下用谏之效已著,实不欲因拯而坏之者,为朝廷惜也。
臣言狂计愚,伏俟诛戮。
王尧臣仁宗建储无功并请褒显韩琦元祐二年二月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七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八四
臣等闻有功而不见知则无以劝天下之忠,有德而不及报则无以劝天下之义。
忠义息心,谁与为国?
此自古明王贤主所以不敢一日忘也。
虽微必录,虽久必伸,以为天下万世忠义之劝也。
伏见故赠尚书令忠献公韩琦仁祖春秋高,储未立,位辅相,自任忧责,遗身忘家,触嫌疑而犯忌讳,请定大本。
累年之间,其言不可胜记。
又尝挟《孔光传》进呈,面指汉成帝立弟之子定陶王太子事,卒能感动仁祖,天心开悟,英宗遂自宗藩立为皇子
曾未踰年,纂绍大统
使犹豫畏缩如众人,以全躯保妻子末计,迟回数月之间,安危大策盖未可知。
之功,万世之功也。
恭惟英宗皇帝出潜膺箓,乃天之所命,以开祐无疆,顾人臣何功之有哉?
而圣人以谓天命必假人以发之,故推功臣下。
然则固当考是非,较难易,以覈其实,乃可以示天下、信后世也。
与同时在位者殁既久矣,乃有贪功徼幸之人出而攘之。
元丰三年,故参知王尧臣子同老上书,言其父至和中与三四执政请立皇嗣,大议已尝定矣。
愿发明先臣忠烈
书既入,朝廷疑之,有所询考,卒无明證确论有以信天下者,朝廷于是行疑赏于仓猝。
诏下之日,公卿士大夫知当时事者,莫不谓朝廷过举。
于时史官阿意迎合,又请其事书之,公论为之愤郁。
今者伏遇编修先帝一朝大典及纂述故事以立传,臣等以谓不可不明辨直书,传信后世。
谨疏列九事,以考是非。
同老缴进家传之文,谓是尧臣议建储日,预撰诏草,尝怀之而进,意俟仁祖开允,即宣之以定其事。
今诏草非得于禁省,而出于同老,则其有无真伪犹未可知。
借令有之,缘尧臣复怀之而退,乃是未尝得请,议已格矣。
诏草虽在,何功之有?
果有已定之旨,则此诏用之矣,不应怀而归也。
然则至和之间大议未定,此可明言者一也。
按元丰诏书褒诸臣之功曰:「中外缙绅近臣莫有知者」。
臣等窃观英祖即位踰年,范镇富弼迁官制词云:「往在至和之中,尝司冢宰之任,屡陈计策,请建国储,逮兹缵承,乃出绪论」。
则是当时缙绅近臣非不知等有建储之请,而朝廷亦非不报其德矣,但不闻大本已有所属也。
自为辞官表云:「臣嘉祐中虽曾泛论建储之事,仁宗尚秘其请。
其于陛下如在茫昧杳冥之中,未见形象,安得如韩琦等后来功效之深切著明也」。
自言止曾泛议,则明是当时所请别无主名。
又云「尚秘其请」,则是仁祖未有允意。
至和之间大议未定,此可明言者二也。
今攘功者之言曰至和三年四月已有议定。
臣等按谏官范镇其年五月初乞预建储副,以安国本。
比至十月,凡十九疏,言皆感切,不见听用。
于是待罪乞郡,又两移书执政,责其不恤国计。
四月已有议定,则何至使半年间恳恳如此?
安得不略形已定之意,止再三之渎?
至和之间大议未定,此可明言者三也。
御史中丞包拯言:「方今大务,唯根本一事而犹豫不决。
惟祈圣心开悟,断而行之」。
此疏在嘉祐二年闰十二月,则至和之间大议未定,可明者四也。
仁祖末年,一日降出谏官司马光江州吕诲请建储章疏。
屡以奏进说,恳请甚力,遂定大计。
参知政事欧阳修论光云:「自仁宗至和服药之后,群臣便以皇嗣为言。
五六年间,言者虽夥而未有定议。
最后谏官极论其事,敷陈激切,感动主听,仁宗遂决不疑」。
此言,则至和之间大议未定,可明者五也。
谏官王陶仁宗遣亲信中人就第,督英宗即赴宗正寺供职,其疏有云:「前日未经传命时,人人上言早建储嗣,今日与一宗正寺差遣,人人观望陛下风旨,不复肯言。
何哉?
非前日人忠,今日人不忠也,盖前日未有主名,泛为公言,而陛下不疑也」。
以此考之,尧臣之时决未敢有所主名。
至和之间大议未定,可明者六也。
尧臣辈言因枢府阙官,乞召韩琦枢密使,以义必能当此重事
此则不攻自破之语也!
既云上意已定,又曰谓无疑矣,固当乘时决策,成之于手,何必引使成之?
夫媚嫉者之情,见他人所就尚且夺之,况功在其手,可成于呼吸俛仰之间,而乃肯以属人乎?
至和之间大议未定,可明者七也。
自入为枢密使,即有建储之议,至为宰相,曲谢之日首进劄子,乞择宗室为嗣。
其略曰:「如陛下已得其人,则望宣示中书枢密院,使奉而行之,以慰中外」。
宰相,去尧臣辈未甚远,傥前日已有定计,则因其进言必有宣示。
何缘尚历数年,请者百计而不闻一言哉?
至和之间大议未定,可明者八也。
嘉祐末请愈切,一日,仁宗发言曰:「朕有意多时,但未得其人」。
因问宗室中谁可。
曰:「宗室不与外人接,臣等何由知其人?
此在陛下圣择耳」!
仁宗曰:「宫中常养二子,小者近不慧,其大者今三十许岁矣」。
曰:「其一人既陛下知其不慧,更不须论」。
之意欲专属英宗也。
此自仁祖意有定。
欧阳修时与同对,退而书之,今其家亲笔俱在。
至和之间大议未定,可明者九也。
凡自皇祐至于嘉祐,中间臣子以皇嗣为请者莫知其数,不可尽也。
尧臣辈在辅弼之地,以此开导,亦其宜也。
但其议纷纷,终无敢有所主名而请之者。
直至嘉祐六年十月辈进说,于是英宗为子之策始定于君臣都俞之间矣!
臣等载惟人臣之于庙社大计,以言之为难乎,以成之为难乎?
以属人为难乎,以己任为难乎?
人为其易,为其难,庙社之功难忘也。
同老上私藏之虚文,徼天下之实功,同时之人又助其攘,是可叹也!
挺身危疑,援立圣嗣以为宗庙社稷计,非以自为计也,非以为子孙计也,天下知之亦可,不知亦可,于诚心足以贯天地、列神明者无所加损,而所惜者朝廷信赏可以奇谋取而不中于惩劝之义,忠贤勋烈可以单词夺而轻变于存亡之间,使真忠失意于九泉,公议乖望于四海!
至于欧阳修,以英伟之才,忠谅之节,与韩琦协心决定大策,其助最力,皆勋效显著,天下共知。
二人既殁,众从其后攘而有之,岂不惜哉!
伏望圣慈特赐下诏,辨正是非。
褒显及一时同列之功,使之明白,以慰士大夫之心。
仍乞以臣等章付实录院照会考正,以成信史。
诏之当世而无疑,垂之将来而不谬。
非臣等之幸,天下之幸!
〔贴黄〕陛下继明以来,如范镇张述等止是曾于仁宗朝泛泛上章,乞建储贰者,犹已被旌录,独手定大策以成大勋,反为攘夺,未蒙辨正褒显,此于朝廷阙典之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