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周公”指代“欧阳詹”的作品
驾幸太学(以人安国泰大播儒风为韵) 唐 · 朱休
 出处:全唐文卷九百四十六
皇帝念儒林之繁会。
当天地之交泰。
降万乘以爰来。
使八方而咸赖。
视其鼓箧之地。
文在其中。
礼于释菜之庭。
化行乎外。
睿想难踰。
精搜典谟。
属车连延。
辗御陌而后入。
华容裔。
向文囿以前驱。
台观惟新。
墙垣尽饰。
宗伯礼贤以蒇事。
司成执经而奉职
端冕旒而䌽仗初立。
始驻六龙。
发声教而翠华未旋。
以行万国。
整衣裳之楚楚。
习威仪之翼翼。
入门而冠剑陆离。
布位而貂蝉逼侧。
若乃展先师之礼。
示后进之人。
张国容以贵道。
阐文教以尊神。
升夫子之堂。
所谓以德行。
行周公之礼。
岂可不躬亲。
不然者。
何以自谦于至圣。
而亲飨于陪臣哉。
是以讲学斯陈。
德音远播。
念月将而日就。
各呈材而切磋。
龙颜不远。
顾探索之惟勤。
天步下临。
曷斯须之敢惰。
云布星攒。
周回可观。
彼儒风之习习。
资睿思以安安。
颐指于学海儒林。
自因泽及。
目击乎雄词丽藻。
谁谓才难。
恩下育而冬暖。
命遐宣而昼寒。
济时以勤学为先。
居上以易俗称大。
俾惰游者咸思于经籍。
好勇者亦高其冠带。
既而宣化毕。
盛礼终。
缴素志。
播皇风。
转龙旂于祥烟之表。
返銮辂于瑞气之中。
盛矣哉载笔之史。
不纪乎教化之宫。
六经论 其六 春秋论1055年 北宋 · 苏洵
 出处:全宋文卷九二三、《苏老泉先生全集》卷六、《文章轨范》卷三、《古文关键》卷二、《文章类选》卷二、《文编》卷二七、《文章辨体汇选》卷四○四、《名世文宗》卷二四、《古文渊鉴》卷四七、《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一九九 创作地点:四川省眉山市
赏罚者,天下之公也;
是非者,一人之私也。
位之所在,则圣人以其权为天下之公,而天下以惩以劝;
道之所在,则圣人以其权为一人之私,而天下以荣以辱。
周之衰也,位不在夫子,而道在焉,夫子以其权是非天下可也。
而《春秋》赏人之功,赦人之罪,去人之族,绝人之国,贬人之爵,诸侯而或书其名,大夫而或书其字,不惟其法,惟其意,不徒曰此是此非,而赏罚加焉。
则夫子固曰:我可以赏罚人矣。
赏罚人者,天子、诸侯事也。
夫子病天下之诸侯、大夫僭天子诸侯之事,而作《春秋》,而己则为之,其何以责天下?
位,公也;
道,私也。
私不胜公,则道不胜位。
位之权得以赏罚,而道之权不过于是非。
道在我矣,而不得为有位者之事,则天下皆曰位之不可僭也如此。
不然,天下其谁不曰道在我?
则是道者,位之贼也。
曰:夫子岂诚赏罚之邪,徒曰赏罚之耳,庸何伤?
曰:我非君也,非吏也,执涂之人而告之曰:某为善,某为恶,可也。
继之曰:某为善,吾赏之;
某为恶,吾诛之,则人有不笑我者乎?
夫子之赏罚何以异此?
然则,何足以为夫子?
何足以为《春秋》?
曰:夫子之作《春秋》也,非曰孔氏之书也,又非曰我作之也,赏罚之权不以自与也。
曰:此鲁之书也,鲁作之也。
有善而赏之,曰鲁赏之也。
有恶而罚之,曰鲁罚之也。
何以知之?
曰:夫子系《易》谓之《系辞》,言孝谓之《孝经》,皆自名之,则夫子私之也。
而《春秋》者,鲁之所以名史,而夫子托焉,则夫子公之也。
公之以鲁史之名,则赏罚之权固在鲁矣。
《春秋》之赏罚自鲁而及于天下,天子之权也。
鲁之赏罚不出境,而以天子之权与之,何也?
曰:天子之权在周,夫子不得已而以与鲁也。
武王之崩也,天子之位当在成王,而成王幼,周公以为天下不可以无赏罚,故不得已而摄天子之位,以赏罚天下,以存周室。
周之东迁也,天子之权当在平王,而平王昏。
故夫子亦曰:天下不可以无赏罚。
而鲁,周公之国也,居鲁之地者,宜如周公不得已而假天子之权以赏罚天下,以尊周室,故以天子之权与之也。
然则,假天子之权宜如何?
曰:如齐桓、晋文可也。
夫子欲鲁如齐桓、晋文,而不遂以天子之权与齐、晋者,何也?
齐桓、晋文阳为尊周,而实欲富强其国。
故夫子与其事而不与其心。
周公心存王室,虽其子孙不能继,而夫子思周公而许其假天子之权以赏罚天下。
其意曰:有周公之心,而后可以行桓、文之事。
此其所以不与齐、晋而与鲁也,夫子亦知鲁君之才不足以行周公之事矣,顾其心以为今之天下无周公,故至此。
是故以天子之权与其子孙,所以见思周公之意也。
吾观《春秋》之法,皆周公之法,而又详内而略外,此其意欲鲁法周公之所为,且先自治而后治人也,明矣。
夫子叹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而田常弑其君,则沐浴而请讨。
然则天子之权,夫子固明以与鲁也。
子贡之徒不达夫子之意,续《经》而书孔丘卒。
夫子既告老矣,大夫告老而卒不书,而夫子独书。
夫子作《春秋》以公天下,而岂私一孔丘哉?
呜呼,夫子以为鲁国之书,而子贡之徒以为孔氏之书也欤!
之史有是非而无赏罚,彼亦史臣之体宜尔也。
后之效夫子作《春秋》者,吾惑焉。
《春秋》有天子之权,天下有君,则《春秋》不当作;
天下无君,则天下之权吾不知其谁与?
天下之人,乌有如周公之后之可与者?
与之而不得其人则乱,不与人而自与则僭,不与人、不自与而无所与则散。
呜呼,后之《春秋》,乱邪?
僭邪?
散邪?
周公 北宋 · 蔡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六、《蔡忠惠集》卷二九、《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二
或曰:「孰谓管叔蔡叔之于周公亲而不贤?
不贤不宜封,亲不宜杀。
既封而又杀之,于周公为有过哉」!
周公武王,成天下,建亲分地,以固其本。
使二叔前有凶德,犹将择贤辅而立之;
惟其无咎,如何而不与封哉?
不封,则周公失亲亲之道,于仁累矣。
天下虐日久,变而为周,无有不得其顺者。
然二叔元恶自用,不能循先王之法以保其地,惟忠贤是谗,惟子是从,周公如何而不诛?
不诛,则天下将复其故,文武之业不克世传,其害义亦甚矣。
之诛,周公之义。
封与诛,仁且义,周公固无过也。
孟子谓:「管叔,兄也,周公,弟也,周公之过,不亦宜乎」!
吾谓过周公者,孟子之过与?
曰:不然,君子之于兄弟,终于仁而已。
吾于是见周公不幸而有过也。
周公不享其利,而孟子且过之;
身享其利而行周公之事,吾乃知圣人之绝之也。
神宗日录辨 宋 · 杨时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八八
上问:「唐太宗如何主」?
对曰:「陛下当以为法,唐太宗所为不尽合法度。
末世学士大夫不能通知圣人之道,故常以为高而不可及,不知圣人经世立法,常以中人为制也」。
夫道止于中而已矣,圣人经世立法,非固贬损以中人为制,道固然也。
禹三圣相授,皆曰「允执厥中」而已。
盖立法失中,其过与不及,皆非圣人之道也。
上问:「周公用天子礼乐,有之乎」?
对曰:「于传有之」。
「然则人臣固可僭天子」?
曰:「周公之功,众人之所不能为;
天子礼乐,众人所不得用。
若众人不能为之功,报之众人所不得用之礼乐,此所以为称也。
然周用骍而祭,周公以白牡,虽用天子礼乐,亦不嫌于无别」。
周公之所为,皆人臣之所当为也;
为人臣之所当为,是尽其职而已。
若人臣所不当为而为之,是过也,岂足为周公哉!
使人臣皆能为众人之所不能,即报之以众人所不得用之礼乐,则朝廷无复有等威矣。
故《记》曰:「鲁之郊也,周公其衰矣」。
又曰:周用骍,周公白牡,虽用天子之礼乐,不嫌于无别。
是犹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为有礼,非通论也。
周公用白牡,见于《明堂位》,所载凡四代之服器,鲁兼用之。
白牡,商礼也,夏尚黑,周骍,则鲁兼用也,以是为有别,亦疏矣。
上问张端河北盐议,对曰:「亦恐未可为上言」。
韩琦亦有文字,曰:「此事恐须少待,今且当以变通财利为先」。
上曰:「但理财节用,亦足以富,如此事不为可也」。
曰:「今诸路皆用刑辟榷盐,河北虽榷,似未有妨」。
因言:「理财诚方今所先,然人主当以礼义成廉耻之俗为急。
凡利者,阴也,阴当隐伏;
义者,阳也,阳当宣著。
此天地之道,阴阳之理也。
若宣著为利之实,而礼义廉耻之俗坏,则天下不胜其弊,恐陛下不能得终于逸乐无为而治也」。
取之有艺,用之有节,先王所以理财也。
故什一,天下之中制,自以来未之有改也。
取其所当取,则利即义矣。
故曰「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则义利初无二致焉,何宣著隐伏之有?
若夫宣著为善之名,而阴收为利之实,此五霸假仁义之术,王者不为也。
故青苗意在于取息,而以补助为名,市易欲尽笼商贾之利,而以均济贫苦为说,皆此意也。
哀公问年饥用不足,而有若对曰:「盍彻乎」?
孔子之徒其理财盖如此,使后世之士言之,人必以为迂也,非深知先王之道者,何足以语此!
上问如何得陕西钱重,可积边谷。
对曰:「欲钱重,当修天下开阖歛散之法」。
因为言:「泉府一官,先王所以摧制兼并,均济贫弱,变通天下之财,而使利出于一孔者,以有此也。
其言曰『国事之财用取具焉』。
盖经费则有常赋以待之,至于国有事,则财用取具于泉府
后世桑弘羊刘晏粗合此意。
自秦汉以来,学者不能推明其法,以为人主不当与百姓争利」。
又因请内藏可出几何,以为均输之本。
上曰:「三二百万,或三五百万可出也」。
桑弘羊为均输之法,置大司农丞数十人分主郡国,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
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
是将擅天下商贾之利而取之也。
先王以九职任万民,与通货财,商贾之职也。
今为法尽笼天下之货而居之,商贾岂不失职乎?
余尝考泉府之官,「以市之征布,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以其价买之物揭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
夫物货之有无,民用之赢乏,常相因而至也。
不售者有以歛之,盖将使行者无滞货,非以其贱故买之也。
不时买者有以待之,盖将使居者无乏用,非以其贵故卖之也,此商贾所以愿藏于王之市,而有无赢乏皆济矣,其法岂与桑弘羊同日议哉!
泉府所以歛货者,以市之征布而已;
市之征布,廛人所歛者是也,其歛能几何?
以市之征布与市人交易,乃其宜耳。
今乃欲借内藏之钱,何也?
夫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此经费也。
邦之大用,内府待之;
小用,外府待之。
大用,谓大故大事也。
泉府所谓国事之待用者,特内外府之所待,与夫经费之外者耳。
其所用而取具,盖亦可知矣。
而谓以是通变天下之用,皆饰说也。
王氏云:「陛下诚能慎察义理,而左右不循理之人,敢为妄言以沮乱政事,诚宜示之以好恶。
或言知、仁、勇,或言仁、智、勇,未有先言勇者,独称汤曰『天乃锡王勇知』者何也?
《书》曰:『肇我邦于有夏,若苗之有莠,若之有秕,小大战战,罔不惧于非辜,矧予之德言足听闻』。
汤以七十里起于衰乱之中,其初为流俗小人不悦,艰难如此,若非知,何能自济?
所以能自济,尤在于
陛下救今日之弊,诚患不可以不
今朝廷异议纷纷,小有才而不便于朝廷任事之人者不过数人,亦不必人人有意。
但如今朝士不识理者众,合为异论,则举朝为所惑」。
汤之克宽克仁,彰信兆民,故能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非有流俗小人不悦也。
为其一怒安天下之民,故以知言之。
「小大战战,罔不惧于非辜,矧予之德言足听闻」,盖言肇邦于有夏如此。
若夫立法造事,不为众论所与,一以力胜之,而能成天下之务,未之有也。
上问:「程颢言不可卖祠部添常平本钱事,如何」?
余曰:「所言以为王道之正,臣以为所言未达王道之权。
男女授受不亲,礼也;
嫂溺援之以手,权也;
嫂溺不援,是豺狼也。
祠部所可致粟四五十万,若凶年人贷三石,可全十五万性命。
今欲为凶年计,当以凶岁为之,而国用有所不暇,故卖祠部所剃三千人头,而所可救活者十五万人性命。
若以为不可,是不知权也」。
祠部三千,盖六十馀万缗,固非三千人所能自具也,取之于力,本之民而已。
由是得以不蚕而衣,不耕而食,亦取赀于力,本之民而已。
故其徒益繁,则其害益甚,是未及赈饥,而先困吾民,以资游手也。
先王之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积,故凶年饥岁民免于死亡,以其豫备故也。
不知为政,乃欲髡其人而取其赀,以为赈饥之术,正孟子所谓「虽得禽若丘陵弗为也」。
以是为王道之权,岂不谬哉(《诗》云:「谁生厉阶,至今为梗。」)
上因问:「诚则明矣,明则诚矣,何谓也」?
余曰:「能不以外物累其心者,诚也。
诚则于物无所蔽,于物无所蔽则明矣。
能学先王之道,以解其心之蔽者,明也。
明则外物不能累其心,外物不能累其心则诚矣。
人之所以不明者,以其有利欲以昏之,如能不为利欲所昏,则未有不明也。
明者,性之所有也」。
诚者,天之道也,非外物不能累其心者所能尽也。
告子之不动心,岂利欲能昏之哉!
然而未尝知义也,未尝知义,非明也。
然则所谓明者,非物格知至,乌足与此哉!
荆公自谓能不以外物累其心,故其言每以是为至,盖以其未尝知天道故也。
前一日陈升之言:「制置三司条例司升之难为更签书,只总领商量」。
余曰:「如此,则合令谁签书」?
升之曰:「只谏议与押」。
余不答,既起与之同行归厅,余曰:「相公不欲签书制置司文字,何意」?
升之曰:「体不便」。
余曰:「参知政事恐非参知宰相政事,参知天子政事」。
于是升之欲令孙莘老吕吉甫领局,余与升之提举
余曰:「臣熟思之,此事但可如故,向时陛下使辅臣领此局,今亦只是辅臣领局,有何不可」?
升之曰:「臣待罪宰相,无所不统,所领职事难称司」。
余曰:「于文反后为司,后者君道也,司者臣道也,人臣称司,何害于理」?
升之曰:「今之有司、曹司皆领一职之名,非执政所称」。
余曰:「古六卿即今执政,故有司徒、司马司空各名一职,何害于理」?
曾公曰:「今执政古三公六卿只是今六尚书」。
余曰:「三公无官,只以六卿为官。
周公只以三公冢宰,盖其他三公,或为司马,或为司徒,或为司空
古之三公,犹今之三师
古之六卿,犹今两府也。
宰相虽无不统,然亦不过如古冢宰,只掌邦治,即不掌邦教、邦政、邦礼、邦刑、邦事,则虽冢宰亦有所分掌。
制置三司条例岂是卑者之事,掌之有何不可」?
又云:「制置条例是人主职业,所谓制度也。
《礼记》曰『非天子不制度』,臣不知制置条例使宰相领之,有何不可」?
《周官》六卿皆以上大夫为之,而冢宰掌邦之六典。
虽掌邦治,实兼总六职,盖教、礼、政、刑、事,皆治之具故也。
冢宰施法于官府,而小宰六职辨邦治,则其兼总可知矣。
周公三公为之,宰相之任也。
未闻有三公司徒、司马司寇司空者,舜曰「畴咨若予采」,盖天下之事无非王事也。
故舜自谓「予采」,则凡所以成天下之事,皆天子之职业矣。
今之敕令所以诛赏废置,人主之大柄也,亦以有司为之,何止三司一司条例独为天子职业,而使宰相专领之乎?
宰相为有司,于体诚非宜,此但以口给御人,取胜同列,非笃论也。
「凡兴事造业,振救衰弊,诚须临事而惧,若顾恤流俗人情,畏其不安,即不能为周公所为。
商人与三监畔,征之三年,若畏人情不安,则必大赦以安之。
及事平,乃更迁其世族庶士,居之洛邑,彰善瘅恶,以教训之,初无畏众之意。
此所以能制礼乐而成周之太平也。
世宗一日斩大将樊爱能以下二十七人,以能者代之,当时人情岂得帖然无不安者?
古之有为者,上如周公,下如柴世宗,皆不苟畏人情,而但务因循,所以能各随其材分,兴起功业」。
周公东征三年,而东人欲其留,西人欲其归,迁其世族庶士居之洛邑,使密迩王室以教训之,非厉之也,人情何为而有不安者?
世宗方用兵讨伐,斩二十七人以正军律,故能有功,非安平无事之时可为也。
夫兴造事业,不稽乎众,而欲以辨给胜之,一有异己,则指为流俗,而妄引周公世宗之事以惑圣听,不亦异乎?
上患内藏、三司见钱少,余曰:「纳绢差多而不知变转见钱,则积日月至于不可胜多。
去年三司以斛斗合纳见钱,乃令变转金银匹帛上京
在京已患金银匹帛多于见钱,乃更令送金银匹帛。
外方既折纳到见钱,却须要金银匹帛,诸路不免科买;
民被科买,至买银一两用钱千七八。
此皆有司不知开阖歛散轻重之权所致。
鲁公曰:「只为人人皆言诸路若般却见钱,则钱荒不便」。
又曰:「王安石常以为今钱不少,然人皆患钱少」。
余曰:「假令钱少亦无可患,在唐贞观中米斗数钱,可谓钱少。
然其时更为乐岁,人无所苦。
唯唐中世用两税法,令百姓以钱为税,然后人始苦钱少。
此由责人必变粟帛为钱输官,则人人皆当以粟帛易钱,则不得不以钱少为患。
此乃上设法为患,非钱少为患也。
今二税令人输粟帛,至今令输钱则取情愿,何由能致人患」?
阳叔曰:「于古输诚然,今如官中给赐用钱不少,若斗米五钱,则斗米可折得五钱,官中合用钱,何由办给?
则钱少亦不得不以为患」。
余曰:「今官司用钱为多者,莫如粮草。
若钱少而重,则粮草更不费钱。
今近边百万贯,不能籴得百万石米。
若斗米五钱,则五万贯足致百万石。
至于其他用见钱,亦岂能多于粮草?
就令用见钱处多,若钱重自可。
如今合赐钱处折以他物,此乃人主轻重之权,何至更以钱少为患」?
二税用钱,故民间以钱少为患。
三司以斛斗折钱,何异二税,而不以钱少为患,此何理也?
今两税输粟帛皆有常数,若输钱取其情愿,则斗米五钱,所输无几矣,官司岂得不以钱少为患乎?
若必令输粟,则是不取情愿,非法也。
若不以时直输钱,则民受弊矣,皆不可也。
夫钱重则物轻,若用处折以他物,则用物亦多矣。
用物多则他物亦恐不足以给也。
民之所有,粟帛而已,而钱者,官中所积也。
终岁勤动,而斗粟尺帛不过数钱,虽边储百万石可致,其伤农甚矣,而谓钱少不足患,尤非理也。
程颢奏:王广渊不当妄意迎合俵,乞俵丝钱及折税绢作纳钱,云云。
孙觉劄子,至「周公时天下已无兼并,又公私富实,故为此法阴相之,不专用此为治」,余曰:「无兼并,又公私富实,尚须此相;
民兼并多,民乏绝者众,则此法岂可少?
周公不专用此为治,今岂全废馀事,专行此法」?
又读至「周公所以取息者,欲民勤生节用,不妄称贷故也」,余曰:「言今法则以为掊利,言周公之法则以为欲民勤生节用,不妄称贷。
若说今法之意如说周法,则今法何由致人异论」?
又至象箸玉杯及作俑之说,以为今法虽未有害,及至后世,必有剥肤椎髓者,余曰:「此周公所不以为虑,而孙觉虑后世乃过于周公,此可谓私忧过计也」。
所言无理至多,读不至终而止。
《周官》「平颁其兴积」,《新义》曰:「无问其欲否,概与之也,故谓之平」。
则俵不取情愿,盖其本旨也。
故台谏言广渊,不惟不以广渊为罪,乃更以为尽力。
夫《周官》所谓平者,岂概与之谓哉?
谓无偏陂而已。
为是说者,特矫诬先王之法以为己资耳。
泉府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法为之息。
盖贷民所以助不给,田不耕,宅不毛,犹使之出农里布,则游惰之民自致困乏。
与夫实非不给而妄冒称贷者,有司辨之,宜若弗授也。
又以国法为之息,则民不轻贷矣。
莘老所谓欲民勤生节用,不妄称贷,未为过论也。
今兼并之家能以其资困细民者,初非能抑勒使之称贷也,皆其自愿耳。
然而其求之艰,其出息重,非迫于其急不得已,则人孰肯贷也?
今比户之民槩与之,岂尽迫于甚急不得已哉!
细民无远虑,率多愿贷者,以其易得而息轻故也。
以易贷之金,资不急之用,至期而无以偿,则荷校束手为囚虏矣。
乃复举贷于兼并之家,出倍称之息,以偿官逋;
明年复贷于官,以还私债,岁岁转易,无穷已也。
欲摧兼并,其实助之,兴利之源,盖自兹始,而莘老之比作俑者,亦不为过论也。
余以谓青苗利害不在愿与不愿,正在官司以轻息诱致之也。
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青苗其意乃在取息而已,行周公之法而无仁心仁闻,是谓徒法,然则周公法、今法,安得不为异?
朱越乞小郡,上问朱越,佥取实对,又问何处人,因甚人说他。
余曰:「朱越江宁人,臣久居江宁,与之相识。
言者或以为臣欲差此人知建州建州地远事繁,无职田,无锡赐,无酬奖。
朱越素廉洁有行,居官无败事。
又是大卿,比巩申王秉彝辈只有过之,即无不及。
理须与一郡如建州者」。
上曰:「闻亦廉介,可惜年老」。
佥言其不老,上曰:「若在京,好一见之」。
余曰:「虽在京,陛下亦何须见?
建州知州自来只是中书差,何足挂圣念。
如臣者忠信诞谩之实,陛下乃当审察。
若臣诞谩不足信任,便改命忠信之人,付之政事。
以天下之大,岂无忠信可任以差除建州知州者」。
上曰:「非为如此,只是人言欲考实」。
余曰:「陛下每事欲考实,甚善,然所当考实乃有急于建州者」。
又曰:「人主防人臣为奸,当博见人,穷理道,考事实。
穷理道,考事实,则虽见奸人,无害。
博见人,则人臣不能为朋党蔽欺。
人臣为奸,尤恶人主博见人。
李逢吉之党相与谋,以为人主即位,当深防次对官上说」。
荆公每言:「人主博见人,则人臣不能为朋党蔽欺」。
至除朱越建州,则固拒人主,使不得见,此何意也?
朱越果材耶,见之何害?
果不材,则固拒人主不得见,非蔽欺而何?
观其言之彊悖,虽同列不可堪也,况君臣乎?
夫君子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故暴慢之气不设于身体。
于君臣之间狠愎如此,其所养盖可知矣。
上论不尚贤,余曰:「尊尊亲亲贤贤,并用先王之政事也。
老子尚贤,是道德之言」。
《书》曰:「德惟善政」。
孔子曰:「为政以德」。
离道德而为政事,非先王之政事也。
上曰:「用兵须有名,如何」?
余以为无名则不可用兵。
上曰:「恐但顾力如何,不计有名无名」。
余曰:「苟可以用兵,不患无名,非兼弱攻昧,则取乱侮亡,欲加兵于弱昧乱亡之国,岂患无名?
但患德与力不足耳」。
弱昧乱亡之国不足以有其民,而上无政刑,废诛不加焉,而后兼取之,则有名矣,此《书》称汤于桀之时为然也。
乃曰「用兵不患无名」,此乃管仲责包茅不入之说耳,王佐不为也。
上曰:「使释老之说行,则人不务为功名,一切偷惰,则天下何由治」?
余曰:「如老子言道德,乃人主所以运天下。
但中人以下不明其旨,则相率乱俗,陷为偷惰,如西晋是也」。
上曰:「乃人主所以运天下,非所以训示众人者也」。
余曰:「诚如此。
若夫功名爵禄,乃先王所以役使群众,使人人薄功名爵禄,上何以使下?
故先王所以运天下,必有出于功名爵禄之外者,而未尝示人以薄功名爵禄也」。
圣人,人伦之至也。
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间各尽其道,所谓至也,至于其身,为天下用,岂为功名爵禄哉!
盖君臣者,人伦之大,为臣义当如此也,故三代之学皆所以明人伦。
人伦明于上,则人知自尽,虽有高明超卓之士出于功名爵禄之外者,亦孰敢不为用也哉!
先王所以运天下,用此道而已,外是皆谬悠荒唐之说也。
夫名位爵禄,天之所以待有德,人主不得而私焉者也。
故《书》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
五服五章不以命有德,乃欲以是役使群众,非所以奉天也,盖其学不足以知天,其论每如此。
上曰:「商鞅何尝变诈」?
余曰:「为国不失于变诈,失于不能以礼义廉耻成民而已」。
商鞅狭持浮说,以帝王之道干孝公,其术盖本于变诈,尚何礼义廉耻成民之有哉!
谓其失不在于变诈,盖亦不究其本矣,故其操术每以为是。
上闻酸枣有升下户入上户,手敕:「如此,则是有免第四等役钱之名,而无其实」云云。
于是司农有状乞约束升降,并须约见今等第物力,如或敢将物力不及今下等第之人升作上等,务要足约定之数,则官吏并科违制,不在去官赦降原减之限。
上以为然,从司农所奏。
余曰:「治百姓当知其情伪利害,不可示以姑息。
若骄之使纷纷妄经中书御史台,或打鼓截驾,恃众为侥倖,则亦非所以为政。
天下事大计已定,其馀责之有司,有不当则罪有司而已。
今每一小事,陛下辄再三敕质问,臣恐此体伤于丛脞,则股肱倚辨于上,不得不惰也」。
升降等第最为役法利害之要,平时差役不到下户,今升下户为上户,使之输钱,则贫弱受弊,而上户免役,为法之害,孰大于此?
而人主不得质问,质问则以为丛脞,此何理也?
尧之时,天下大计已定矣,然而设谤木,询刍荛,岂固示之姑息耶?
盖上下之情不通而能审知其情伪利害者,未之有也。
必使斯民无所赴愬而后可以为政,则误国多矣。
吕公著正所谓静言庸违,象恭滔天」。
又云:「如陈襄奸邪,附下罔上,虽放流窜殛,自其常分」。
又云:欧阳永叔乞致仕,冯固留之,上弗许。
余论永叔:「以韩琦社稷臣,则修为忠良,否则不免为附丽邪人。
故如辈,尤恶纲纪立,风俗变」。
又云:「如此人与一州即坏一州,留在朝廷则专附流俗,坏朝廷政令,留之何所用」?
又云:「鲧以方命殛,共工以象恭流。
富弼兼此二罪,止夺使相,诚为未尽法」。
自韩、富而下,皆元勋世臣、名儒硕德,天下仰之如泰山北斗。
一有异己,则指为奸邪,待以四凶,诋诬大臣,颠倒邪正,盖自此始也。
作俑之祸,抑又甚焉(《杨龟山先生集》卷六。)
丧祭礼议绍兴七年九月 宋 · 朱震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二、《宋会要辑稿》礼二七之一九(第一册第六九六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四、《宋史》卷四三五《朱震传》、《宋元通鉴》卷七○、《楚纪》卷一七、《南宋书》卷二二
窃见绍兴四年明堂大礼前一日朝太庙,是时太庙景灵宫温州,故委提举奉迎所差官行事。
今驾幸建康,见修太庙,陛下遭此大故,躬行三年之丧,则前期朝飨之礼,臣谓更当考据经传,使情文相副,以称陛下事亲之心。
臣谨按《王制》:「丧三年不祭,唯天地社稷为越绋行事」。
《传》曰:「不敢以卑废尊」。
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左氏传》:「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于主,烝尝禘于庙」。
杜预以谓新主既特祀于寝,则宗庙四时常祀自当如旧。
后世遂以居丧可得,见宗庙则非也。
臣尝考之《周官·春官》太京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只之礼,以禋祀祀昊天上帝,若王不与祭,则摄位。
《传》曰:「王有故,代行其祭事」。
盖《左氏传》言「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于寝」,而烝尝禘、四时之祀,自当以有司摄祭而祀于庙也。
若作主祀于寝,又烝尝禘祀于庙,是数祭也。
又《仪礼·士虞记》曰:「期而小祥,曰荐以常事,又期以大祥,曰荐此常事,中月而禫,是月吉祭」。
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
以诸侯言之,特祀于寝;
士礼言之,禫而后吉祭;
孰谓王者三年之丧而可以见宗庙、行吉祭乎?
臣又尝考之《春秋》之经,庄公三十二年八月癸亥薨,至闵公二年夏五月,适二十二月,在三年之中矣。
闵公以吉礼禘庄公于庙,仲尼讥之,言于《春秋》曰:「夏五月乙酉,吉禘庄公」。
《公羊传》曰:「讥始不三年也」。
《谷梁传》曰:「丧事未毕而举吉祭,故非之也」。
国朝熙宁元年正月,神宗居谅闇,有旨令两制待制以上至台谏官太常礼院同详定,今年冬至,当与未当亲行郊礼。
议者谓景德二年,真宗居明德皇太后之丧,既易月而服除;
明年,遂飨太庙,合祀天地于圜丘
臣谓在谅闇,祀天地于圜丘是也。
太庙之礼,以当时未尝躬行三年之丧,专行以日易月之制,可也。
在今日行之,则非也。
仁宗时诏下太常,以九月十二日于太庆殿行恭谢天地之礼,前一日诣太庙
群臣以圣躬始和,三上表请罢谒太庙
其词曰:「且天地念生民之深,时则锡九宸之福。
维祖宗怀继统之重,岂欲殚大辂之勤」?
矧今陛下行三年之丧,退朝之后,蔬食粗衣,哀伤至矣,乌可犯雾露之气,振舆马之音哉?
伏望诏在廷之臣,考古验今,断以圣学,行周公之典礼,质仲尼之《春秋》,去杜预之曲说,使天下之为人子皆知三年之丧,书之史册,为万世法。
吕丞相 其五 宋 · 孙觌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四一、《鸿庆居士集补遗》卷四
临安戎马之后,以某承乏,又当春夏青黄不接之时。
月用军粮九千斛,而一斗之直,为钱一千一百,籴买于湖、秀境上。
湖、秀非所部,必用见钱实直,故军储之费,月为钱十万缗,又有供大使司二万二千五百缗。
知州侍其傅(一云侍其敷。)创立缪利号,旬设与官廪,给过往、批请之属,又四万馀缗。
某待罪八月馀,百姓不输一钱,九县不任其责。
专治酒税,检责群偷,遂不乏事。
比以罪去,尚有钱十万馀缗,绢二万匹,米二万馀斛。
漕司起发过半,然群怨造谤,则至今未已也,况督责酒税,供亿州郡!
某在吏部时,相公所指踪也,能行周公之言于今日者,某一人而已。
风俗之坏,以敛于百姓者为是,以取诸群偷者为非。
必欲一变弊俗,少纾疲瘵之苦者,非相公其又谁望耶?
南宋 · 陈长方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七三、《唯室集》卷一
自古君臣之相遇难矣哉!
傅说伊尹非有高宗成汤之君,则老死于版筑耕夫之间,无以见于后世;
仲尼孟子以无、文、武之主,故崎岖于齐、晋、宋、卫之墟,而终见弃于当日。
一身之忧乐穷通非所恤也,所悲者天宇之内焦嗷无告之民不被斯泽,若陨鼎镬、坐涂炭,不能手决西江之馀波而活之。
是以古之人三月无君则吊,良有以也。
愚观王福畤唐太宗事,深嗟不闻圣学,有君如此,而无以启沃其心,且叹君臣相遇之难也。
唐太宗以英锐间出之资,甫冠,自晋阳起义师,以取隋之天下。
慨然有力追三代之志,不能含忍循袭汉魏之涂辙,俯首下气,甘心为庸常之主。
故引而告之曰:「卿等每进嘉言良策,患人主之不行;
若行之,则三王不足四,五帝不足六。
朕诚虚薄,然独断亦审矣。
诸公若有长久之策,可一一陈之」。
又曰:「秦汉而下不足袭也,三代损益,何者为当,卿等悉心以对,不患不行」。
又曰:「时难得而易失,朕所以遑遑也,卿等无退有后言」。
呜呼!
太宗下问群臣之言可谓至矣,求治之心可谓切矣。
房、杜之徒既无以为对,而魏玄成又以《周书》为言,是以太宗有「不井田,不封建,不肉刑,不可行周公之道」之语。
夫人存政举,人亡政息,《周书》,姬公为治之具也,守此糟粕,果足以为姬公乎?
三王欲四,五帝欲六,疲精劳神于刑名度数之间,果足以至之乎?
损益三代而以区区之己意,果足以为权度乎?
太宗之问不谓不切,而之徒不可谓不负其君也。
今以数寸之规矩而能尽天下之方圆,数尺之绳准而能尽天下之曲直。
况先王所以端本抚世,风动四方,固必有要道矣。
者胡不告以治国、治天下本于脩身、齐家,脩身、齐家本于正心、诚意,正心、诚意在于格物致知?
使太宗能行斯言,则三王诚可追而四,五帝诚可跻而六。
用此以治天下,则姬公犹存于今日。
持此以为权度,则损益三代而不差。
圣人之道由兹而后行,三代之风由兹而复见,则夫太宗之所以为太宗,岂独贞观而已。
不然,舜舞干戚而有苗格,孔子之「动斯和,绥斯来」者果以何道而致之哉!
使王仲淹不死,而遇太宗之问,犹恐不能发圣人之关键,探圣学之渊源而开导之,况其所谓房、杜、魏、温乎!
况其所谓仇、程、董、薛乎!
是皆斯文不传,学者无所宗承,而至于斯也。
然而不能辅太宗,跻有唐于三代,此固之罪也。
后世之主视太宗贞观之治邈不可及,使生民不睹前日全盛之时,而安乐于畎亩之间者,果谁之罪耶?
世必有任其罪者,哀哉!
杨景温字序 宋 · 晁公溯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九七、《嵩山集》卷四七
善者知其为善,恶者知其为恶,虽涂之人皆能焉。
试举周公孔子飞廉恶来革以语于众,今汝于此孰慕欤?
则必曰周公孔子所愿学者也,闻飞廉恶来革则怒骂而耻道之。
然观其所为,有不若飞廉恶来革者鲜矣。
飞廉恶来革亦岂不知善为可慕欤?
惟失其性也,则卒陷于恶而不自悔焉。
子思尝论所以为性者曰诚,而舜则知所以执之者曰一。
盖天地之中,而非一不足以执之。
舜以有所尝闻于尧者以告禹,盖未有不由是而能为圣贤者焉。
士果欲其言周公孔子也,其行周公孔子也,其可舍诚与一哉?
夫不存乎诚则伪矣,不持之以一则其德二三矣。
观其言则是,考其行则非,燕子之以成其篡,王莽以文其奸,刘炫蒋钦明之徒以肆其欺,犹黄帝之五兵小人挟之则惟盗而已。
国朝论君子,皆曰温国司马文正公
文正公者,周公孔子之徒也。
予友杨子尝曰:「文正公,吾师也」。
自名曰景温,可谓知所慕矣。
予恐慕其言而已,因告之文正公之所守者曰诚曰一,苏子瞻盖尝云尔,故字之曰诚一。
王通公孙弘能言国之兴衰短长策 南宋 · 员兴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四四、《九华集》卷一一
元魏关子明,《易》老师也,其言兴衰如龟兆。
然彼关子何以知之?
盖以《易》而知之。
故自黄初之年八十四,更八十二期,三百岁,六十有六焉,曰:「道之行乎此时也,如见用者。
王道其振乎」!
关子深于《易》,灼知后此事,逆期如此。
孔子者深于道者也,孔子而有不知乎?
孔子指诸侯,言大夫十世之失,可以胜残,可以去杀,可以有成,百年三年之期,非故知也,生而知之也。
孔子而视关子,关子不亦凿哉?
北齐祖孝徵名臣也,有所不言,言未尝不證,国人是之,神武亦是之。
即日议三十六事,他日比事,无事不合。
今岁议事,无岁不合。
孝徵之智长于料事,预期如此,况孟轲命世者也?
之道岂孝徵之徒欤?
凡孟氏言什一之制可以用,周公为政可以师,文王名世之可以兴,王者自何待来年?
或及于七百有馀岁,或远或近,非诬也。
君子之言安可诬也?
由孟氏而论祖氏,祖氏不亦少哉?
兹承问以圣贤于事,非故言之,皆逆知之,首以之徒,以次及王通公孙弘,皆能言国之长短兴衰。
愚以为圣人之权,是权之于道,道无所不知。
智人料事,料出于智,智蹶则败矣。
者,以道权者也。
孔子论胜残去杀,久则百年,至有成止三岁而已。
非久近不伦也,盖当其时,争地以战,杀人盈野,此非圣人百年用其力,能正之乎?
故胜残者非百年不可。
若夫正其君臣,比其父子,岁月可也。
故三年有成,犹周制三年小成之类也,孔子之见卓矣。
孟子行周公什一不待来年,论行文王之政岁更六七,亦非久近不伦也。
孟子周臣也,所仕之国,周国也。
之国,行周之制,非今不可哉?
若当时诸侯则去文王盖远矣,如五七岁有不忍人之政,亦当时之文王也。
故曰是文王而已,犹传所谓桓文汤武之类是也,孟子之见亦卓矣。
呜呼,以道权事,故当时后世无不可知之事。
事不足以权,道虽知之,有不可行之权,如礼乐征伐,诸侯十世,大夫五世,希不失矣。
孔子伤其渐云耳,由辨之不早辨也。
不然,周之盛时,天子庙,诸侯贡,大夫供职,孔子何不非乎?
凡王者之兴不踰五百岁,至周七百有馀,其数则过也。
孟子伤其事云耳,可以见而未之见也。
不然,五百岁而无王者,则、禹君臣也,而并文、武、周公父子而处,孟子何不非乎?
至于后世公孙弘王通之徒,猎之学以自名,其料事于智似矣,不可与之言智也。
弘之言曰:「期年而变,三年而化,五年而定」。
周公作周数世矣,犹有商顽至于数世。
天保定矣,如此其难也。
五年而定,周公所难,所易,言可信乎?
王通曰:「十年平其盗,富之和之,三十年礼乐可具」。
传曰:礼乐积德百年而后兴,礼乐出于富和,是何礼乐之易也?
必以富乎,钟鼓云乎哉?
玉帛云乎哉?
通以为言,通言可信乎?
由是言之,则事权于道,道无不知也,以之。
事出于智,智蹶则败也,二子以之。
虽然,圣人之言以道权事,其始隐隐,一日而白,岂不如日月然矣乎?
其弊也,诸儒若淫巫瞽史,且立徵兆,若曰:「五稔之后,陈氏必败;
十世之后,齐莫与京」。
如是当黜之,黜之何由?
曰非道。
代上汤相书 南宋 · 薛季宣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八二、《浪语集》卷二一
某闻:千里之马,困于盐车伯乐而一鸣,立能为之增价;
寒谷之间,不生五种,邹衍为之吹律,坐令和煦生春。
士之遇合于时,有如此者。
乡令寒谷不遭邹衍伯乐不值盐车,马亦不鸣,谷寒如故,毙于车下,废为不毛,理所当然,知复何憾!
幸而二子其力足以感气致和,其识足以空群拔骥。
而我未免盐车之厄,处幽阴之地,适当其会,不能顿颡求伸,废弃于时,亦其分也。
士当圣天子大有为之秋,其才虽不足以一日千里,至其自许,犹不秪于驽骀,然方困顿车轭之间,谷于穷寒之地,有大君子以道光明于时,开物之功,鉴裁之亮,非直孙阳邹衍比也。
又耻一民不被其泽,汲后进而为之吹嘘,不为一鸣,何以自见,以求脱于困穷之地?
此某所以三日斋、五日戒,膝行而进,而求谒于典客之前也。
某,东嘉之鄙人耳。
大父某官于先太师复有齐年之旧;
先父亦阶科级,不幸蚤弃诸孤。
先祖之终,家门寥落甚矣。
自惟颛蒙小丑,曾无足以接先武之后,箕裘之事不免无师,独学无所依归,终窭且贫,不免求仕。
乡者奉祠窃食,信为蠹耗太仓;
居间得以读书,要为一身之幸。
家有老母,望切倚门,窃思有以荣亲,其途未之得也。
仰惟某官以仲尼之文,行周公之事,吐握下士就成之,一介之微,非所捐弃;
士蒙一眄之遇,则能立去穷途,暖律回春,价增十倍,未足为拟也。
为身之计,舍门下何归乎?
踊跃陈书,惟某官财择,大幸。
蚤□□□。
代人上宰执 南宋 · 蔡戡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五三、《定斋集》卷八
某闻自古君相之用人,有所谓一定之法,有所谓一时之权。
受一命者当为此官,历再任者当授此职,先后小大,因其资格,而不容毫发之私,此法也。
才足以办此事,则与以是官,功足以当此赏,则加以是秩,进退予夺,因其能否,而初无绳墨之拘,此权也。
盖法者所以处常才,而权者所以待非常之才。
一于任法,则贤愚同滞,真才实能之人或有遐遗。
一于从权,则能否杂遝,侥倖奔竞之徒得以滥进。
是故圣君贤相兼此二柄,以网罗天下之士。
立一定之法,付之有司;
操一时之权,归之宰相
进退百官,惟人才是用,岂若有司规规然循守三尺为哉?
况君相所行,即为一代之法。
若曰甲也不当为此官,未可以骤进,乙也未尝为此职,不可以躐等,较其考任,循其流品,次第而用之,亦不过一大有司耳,宰相进退百官之权,不已轻乎?
唐之常衮元载之弊,杜绝请谒,一切格以公议,故无贤不肖之辨,当时以为濌伯,而不以为能。
崔祐甫常衮之弊,荐举惟人,不自疑畏,未踰年除吏八百,多其亲旧,当时以为谐允,而不以为私。
宰相以至公取士,为天子得人,茍避嫌畏讥,不敢一毫轻重于其间,而曰有法存焉,岂不失天下士乎?
恭惟某官致君泽民,存伊尹之心;
礼贤下士,行周公之道。
朝则服台衮,坐庙堂,以图谋天下之治;
暮则归私第,开东閤,以招延天下之士。
士有高才绝识,或沉于下,相公必越次而进用之。
寸长片善,或适于用,相公必兼收而并蓄之。
故天下之士莫不激昂奋励,奔走欢呼,争赴功名之会
顾如某者椎鲁无用之躯,亦且踊跃自喜,愿归造物之炉。
伏念某,宗室子也。
先人南渡以来,侨寓江浙,家徒四壁立。
某自弱岁诵诗读书,为进取计,萤窗雪牖,朝齑暮盐,盖饱历而备尝之,膏粱之习,梦寐所无也。
岁在辛未,兄弟同登儒科,叨窃一官,垂二十年矣。
向来改秩,得邑江之德化
仰惟吾君吾相,爱养元元,为县令者固当宣上意而承休德。
三年之间,疲精竭力于簿书狱讼之际,不敢怠忽。
以至催科常入之赋,应办不时之需,亦无废事。
当路者误以为能,荐之于朝廷,某敢自以为能哉?
相公之心如止水明镜,某之能否,固不逃知人之鉴也。
某虽无高才绝识,仰裨山海,亦岂无寸长片善,备竹头木屑之用乎?
相公方以权用人,故持是说以进。
若曰某之才能不及于中贤,格又拘于定制,不足以膺非常之选,俾退而从有司之法,某尚何言哉?
进之退之,惟相公命。
春秋五论 其一 南宋 · 蔡沆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五八、复斋公集
或问:《春秋》之作何为乎?
曰:《春秋》者,扶天理、遏人欲之书也。
春秋》,鲁史尔,圣人从而修之,则其所谓扶天理、遏人欲者何在?
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而绥猷之责,后实任之。
、文、武达而在上,所以植立人极,维持世道,使太极之体常运而不息,天地生生之理常发达而不可壅者,为其能明天理以正人心也。
周辙东,王迹熄,政教失,风俗坏,天命之性、率性之道、修道之教不立,几若与之俱泯灭而不存焉。
君臣之不明也,上下之分不辩也,义利之无别也,真伪之溷淆也,诸侯僭天子,大夫僭诸侯,世莫知其非也。
臣弑君,子弑父,强并弱,下篡上,而世莫知其乱也。
其所为之事尽反王制而失人道之正,世莫知其不然也,孰能拨乱而振起之!
幸而孔子至圣,不得其位,心虽切于救世,而绥猷之责不在,何补于世之治乱耶!
若六经之书,《》以道阴阳,《诗》以理性情,《书》以道政事,《礼》以谨节文,《乐》以宣和畅,《春秋》尤以谨严为先,以为载之空言,不若见诸行事之深切著明。
故鲁史之所书,圣人亦书之,其事则同,其义则异。
鲁史书其君臣之义或未明也,而吾圣人则明之以君臣之义;
鲁史书其上下之分或未正也,而吾圣人则正之以上下之分;
兄弟之伦未立,长幼之序不存,而吾圣人则正之存之,以至辩别是非,予夺可否,使大义不至于溷淆也。
其大要则主于扶天理于将微,遏人欲于已肆,故曰: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膺戎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或者谓《春秋》不过空言尔,而其功配于抑洪水、膺戎狄,岂非以作《春秋》之心,尤有大于放龙蛇、驱虎豹之功者乎?
故曰:《春秋》,天子之事也。
是以人心之动始于恻隐而终于是非,恻隐发于吾心,而是非公乎天下。
世之盛也,天理素明,人心素正,则天下之人以是非为荣辱;
世之衰也,天理不明,人心不正,则天下之人以荣辱为是非。
所谓乱臣贼子恣睢荡跌,放人欲以灭天理者,岂其悉无是非之心哉!
故虽肆意所为,莫之或制,而其心实未尝不知其非,而恶夫人之议己,此其一发未亡之天理,不足以胜其浸淫日滋之人欲,是以迷而不复,为而不厌,而其所谓自知其非者终自若也,则其心未尝不欲变乱天下之是非,以托己于莫我议之地,既上幸无明君之正法以定其罪,而又幸世教不明,人心不正,习熟见闻以为当然,曾莫有议其非者,则为乱臣贼子者又何幸以逃其罪耶!
故唐虞三代之上,天理素明,人心素正,是非善恶之论素定,则人为不善者有不待刀锯临、刑罚加,自几若无托身于天地间矣。
时至春秋,周室大乱而世衰,圣王不作而道微,天理不明,人心不正,是非善恶之论几于废置,然后乱臣贼子始得以自容其奸,不特礼乐法度之拘而已也。
孔子作《春秋》也,要亦明是非之理,以诏天下与来世也。
是以人心之公理,圣人因而明之,所谓笔则笔、削则削,乱臣贼子闻之,固将不惧于身,而惧天下后世之议,不惧刀锯斧钺之临,而惧倏然有能正其罪者,以人欲日滋之际,而惧天理一发未忘之时。
孔子作《春秋》之功,顾不大乎!
孟子断然以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使先王之纪纲法度超然复振于世,而人心天理之尚存。
不然,颠倒错乱,贸贸不明,三极果何恃而立乎!
孔子作《春秋》所以有功于万世也。
与自世儒不明乎孟子之说,以《春秋》之作乃赏善罚恶之书,所谓天子之事者,谓其能制赏罚之权而已。
夫谓天子之事止于制赏罚之权,而绥猷修道之责乃不暇问,则是刘汉以后之天子,而非唐虞三代之天子矣。
为是说者不惟不知《春秋》,抑亦不知所谓天子之事也。
彼徒见《春秋》一书或书名,或书字,或书人,或书爵,或书氏,或不书氏,于是为之说曰:书字、书爵、书氏者,褒之也;
其书人、书名、不书氏者,贬之也。
褒之,故予之;
贬之,故夺之。
予之,所以代天子之赏;
夺之,所以代天子之罚。
赏罚之权,天王不能自执,而圣人执之也。
所谓章有德、讨有罪,圣人以自任也。
夫《春秋》,鲁史也;
夫子,匹夫也。
鲁国而欲僭天王之权,以匹夫而欲操天王之柄,借曰道之所在,独不曰位之所不可得乎!
夫子本恶天下诸侯之僭天子,大夫之僭诸侯,下之僭上,卑之僭尊,于是作《春秋》,正名分,而己自蹈之,将何以律天下之不法者!
圣人宜不如是也。
盖是非人心之公,不以有位、无位而去取之也。
故夫子得以鲁史明是非赏罚也。
天王之柄非得以自执也,得以假鲁史以寓是非赏罚之道也。
赏罚之道,人心之公所在,而岂位之所在乎!
或曰:夫子之为是也,非以鲁之重信义、崇礼教,可以变而至道也,是以托诸鲁史,以寓赏罚之权也。
故其赏之也,非曰吾赏之,鲁赏之也;
其罚之也,非曰吾罚之,鲁罚之也。
鲁,周公之后,圣人之祚嗣之。
以是非赏罚之权而予之于鲁,鲁亦不敢肆意而任之,则鲁乃周公之后,故予之也。
周公之后而行周公之典礼,以周公之典礼而欲行之诸侯、大夫,或者其庶几乎!
此圣人意也。
圣人以匹夫之微,不得擅天王之赏罚;
鲁以诸侯之国,其可以擅天王之赏罚乎?
鲁不可以擅天王之赏罚,夫子乃推而予之,则是夫子为其实,独受其名,吾知夫子必不敢以自僭也。
大抵学者之患,往往在于尊圣人太过,而不明乎义理之当然,意欲尊圣人,而实非所以尊之也。
夫子告颜渊以四代之制不见诸用,而寓其说于《春秋》,此皆一切谬妄之论,其大要皆主于以礼乐赏罚之权为圣人自私之具矣。
夫子之所以告颜氏者,亦谓其得志行道则当如是,岂有德无位而修当时之史,乃遽正之以四代之制乎?
夫子,鲁人也,所修者鲁史;
其时,周也,所用者尊时王之制,此则圣人之大法也。
谓其修《春秋》之时,窃礼乐赏罚之权以自任,变时王之法,兼四代之制,不几于诬圣人乎!
学以知道为本,学不知道,妄相传袭,害义伤教,于是为甚。
后之观《春秋》者,必知夫子未尝以礼乐赏罚之权自任,而后可以破诸儒之说;
诸儒之说破,而后吾夫子之所以修《春秋》者可知矣。
孟子所谓「天子之事」者,从可识矣,庸非后世所当法乎!
春秋论 其一 宋末元初 · 吕大圭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三九、《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一九○、《春秋五论》(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春秋》之作何为乎?
曰:《春秋》者,扶天理而遏人欲之书也。
春秋》,鲁史尔,圣人从而修之,则其所谓扶天理而遏人欲者何在?
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而绥猷之责,则后实任之。
文武达而在上,所以植立人极,维持世道,使太极之体常运而不息,天地生生之理常发达而不少壅者,为其能明天理以正人心也。
周辙东,王政息,政教失,风俗坏,修道之教不立,而天命之性、率性之道,几若与之俱泯泯昧昧而不存者,君臣之不明也,上下之分不辨也,夷夏之辨未明也,长幼之序未正也,义利之无别也,真伪之溷淆也,诸侯僭天子、大夫僭诸侯,而世莫知其非也。
臣弑君,子弑父,强并弱,下篡上,而世莫知其乱也。
其所施为,尽反王制,而失人道之正,而世莫知其不然也。
孔子虽圣不得位,则绥猷修道之责,谁实尸之?
然而不忍绝也,于是以其明天理、正人心之责而自任焉。
六经之书皆所以垂世教也,而《春秋》一书尤为深切,故曰「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载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鲁史之所书,圣人亦书之,其事未尝与鲁史异也,而其义则异矣。
鲁史所书,其于君臣之义、上下之分或未辨也,而吾圣人则一正之以君臣之义、上下之分。
内外之辨有未明者吾明之,长幼之序有未正者吾正之,义利之无别也吾别之,真伪之溷淆也吾明之,其大要则主于扶天理于将萌,遏人欲于方炽而已,此正人心之道也。
故曰: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惩荆舒,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孔子成《春秋》不过空言尔,而其功配于大禹周公,则岂非以其正人心之功尤大于放龙蛇、驱虎豹之功乎?
故曰《春秋》,天子之事也。
何者?
性之动始于恻隐而终于是非,恻隐发于吾心,而是非公乎天下。
世之盛也。
天理素明,人心素正,则天下之人以是非为荣辱;
世之衰也,天理不明,人心不正,则天下之人以荣辱为是非。
世之所谓乱臣贼子,恣睢跌荡,纵人欲以灭天理者,岂其悉无是非之心哉?
故虽肆意所为,莫之或制,而其心实未尝不知其非。
而恶夫人之议己,此其一发未亡之天理,不足以胜其浸淫日滋之人欲,是以迷而不复,为而不厌,而其所谓自知其非者终自若也。
则其心未尝不欲紊乱天下之是非,以托己于莫我议之地。
既上幸无明君为之正王法以定其罪,而又幸世教不明,人心不正,习熟见闻以为当然,曾莫有议其非者,则为乱臣贼子者,又何其幸之又幸邪!
是故唐虞三代之上,天理素明,人心素正,是非善恶之论素定,则人之为不善者,有不待刑罚加之,刀锯临之,而自然若无所托足于天地间者。
世衰道微,天理不明,人心不正,是非善恶之论几于倒置,然后乱臣贼子始得以自容于天地之间,而不特在于礼乐征伐之无所出而已也。
孔子之作《春秋》也,要亦明是非之理,以诏天下与来世而已。
是非者,人心之公理,而圣人因而明之,则固自有犁然当乎人心者。
彼乱臣贼子闻之,固将不惧于身而惧于心,不惧于明而惧于暗,不惧于刀锯斧钺之临而惧于倏然自省之顷,不惧于人欲浸淫日滋之际,而惧于天理一发未亡之时,此其扶天理、遏人欲之功顾不大矣乎?
孟子断然以为有一治之效,盖具有见乎此矣!
使先王之纪纲法度既已荡然不存,天子之礼乐征伐既已不能自制,其所恃以仅不泯者,独有人心是非之公理耳。
而又颠倒错乱,贸贸不明,则王极果何恃以立,人道果何恃而存乎?
此固《春秋》一书所以有功于万世也。
自世儒不明乎孟子之说,遂以《春秋》之作乃圣人赏善罚恶之书,而所谓天子之事者,谓其能制赏罚之权而已。
夫谓天子之事止于制赏罚之权,而绥猷修道之责乃不暇问,则是刘汉以后之天子,而非唐虞三代之天子矣。
为是说者不惟不知《春秋》,抑亦不知所谓天子之事也。
彼徒见夫《春秋》一书,或书名,或书字,或书人,或书爵,或不书氏,或书氏,于是为之说曰,其书字、书爵、书氏者褒之也,其书名、书人、不书氏者贬之也。
褒之故予之,贬之故夺之。
予之,所以代天子之赏;
夺之,所以代天子之罚。
赏罚之权,天王不能自执,而圣人执之,所谓章有德、讨有罪者,圣人固以自任也。
《春秋》鲁史也,夫子匹夫也,以鲁国而欲以僭天王之权,以匹夫而欲以操天王之柄,借曰道之所在,独不曰位之所不可得乎?
夫子本恶天下诸侯之僭天子,大夫之僭诸侯,下之僭上,卑之僭尊,为是作《春秋》以正名分而已,自蹈之将何以律天下?
圣人宜不如是也。
盖是非者,人心之公,不以有位无位而皆得以言,故夫子得以因鲁史以明是非。
赏罚者,天王之柄,非得其位则不敢专也,故夫子不得不假鲁史以寓赏罚。
是非道也,赏罚位也,夫子者道之所在,而岂位之所在乎?
或曰:夫子之为是也,非以私诸己也,夫子以鲁有可以变而至道之质,是以托诸鲁以律天下之君大夫。
其赏之也,非曰吾赏之也,鲁赏之也;
其罚之也,非曰吾罚之也,鲁罚之也。
鲁,周公之后而圣人之祚嗣也,赏罚之权,天子不能以自执,推而予之于鲁,鲁亦不能以自有,推而本之于周。
周之典礼,周公之为也,以周公之后而行周公之典礼,而律天下之君大夫,或者其庶几乎!
此圣人之意也。
且夫夫子,匹夫也,固不得以擅天王之赏罚。
鲁,诸侯之国也,独可以擅天王之赏罚乎?
鲁不可以擅天王赏罚之权,而夫子乃因推而予之,则是夫子为其实,而鲁独受其名,夫子不敢以自僭,而乃使鲁僭之,圣人尤不如是也。
大抵学者之失,往往在于尊圣人太过,而不明乎义理之当然。
于是过为之论,意欲尊夫子而实背之。
或谓兼三代之制,其意以为夏时商辂周冕韶乐,圣人之所以告颜渊者,不见诸用而寓其说于《春秋》,此皆一切缪妄之论,其大要皆主于以礼乐赏罚之权,为圣人自私之具尔。
夫四代礼乐,孔子之所以告颜渊者,亦谓其得志行道则当如是尔,岂有无其位而修当时之史,乃遽正之以四代礼乐之制乎?
夫子鲁人也,故所脩者鲁史;
其时周也,故所用者时王之制
此则圣人之大法也。
谓其于修《春秋》之时而窃礼乐赏罚之权以自任,变时王之法,兼三代之制,不几于诬圣人乎?
学者学不知道,妄相传袭,其为伤教害义,于是为甚。
后之观《春秋》者,必知夫子未尝以礼乐赏罚之权自任,而后可以破诸儒之说。
诸儒之说既破,而后吾夫子所以修《春秋》之旨,与夫孟子所谓天子之事者,皆可以得而知之矣。
再咏定窑瓷枕乾隆壬辰 清 · 弘历
五言律诗 押庚韵 出处:御制诗四集卷二
哇哇如有声,曲尽小儿情。
入井匍匐异,覆荷妥贴平。
高濂评雅合著遵生八笺自言得定窑哇哇枕与此形制悉合)苏轼譬尤精。
梦旦吾何敢,宵衣置五更。
按:孔子之叹盖以不能行周公之道而已程朱之注乃以为盛时果于梦寐之间曾见之及老而衰遂不复见其然岂其然哉夫梦由心想其实幻境至人无梦且不必言怪力乱神夫子所不语梦而常见周公岂不近于四者乎今人于难行之事未逢之人率云不曾梦见夫子之叹亦如是而已语本平易何必穿凿为奇且道不行乘桴浮于海是夫子诚欲浮海乎若以为果常梦见是子路之喜其不识圣人之意远矣因用其事故并识之
谒元圣祠乾隆丙申 清 · 弘历
五言律诗 押冬韵 出处:御制诗四集卷三十六
礼乐自姬宗,惟公创所从。
庙非八佾舞,庭有百年
文子克成孝,武臣真是恭。
宣尼叹梦见,夫岂在形容孔子之不复梦见周公盖叹其不能复行周公之道今人于难行之事未逢之人率云未曾梦见夫子之意亦如是而已若如程朱之注则夫子未识周公形容何从见诸梦寐怪力乱神子所不语岂肯为此不稽之说乎向作诗尝论及之今附注于此)
谒元圣祠乾隆庚戌 清 · 弘历
五言律诗 押支韵 出处:御制诗五集卷五十五
元圣邻宣圣,胥留曲阜祠。
后前原一揆,俎豆祀千斯。
叹弗梦而见孔子未识周公何从见诸梦寐向作诗尝论及程朱注说之非盖孔子叹不能行周公之道犹常人于难行之事未逢之人率以为未曾梦见尔兹来拜谒有元圣祠景仰先哲自验躬行深愧不能契合前圣真未能梦见之叹),事同仰以思。
瓣香申拜处,祇愧作君师。